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2-12-12 点击量:

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生须知公布如下,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12月15日-21日,请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入场时间报到集合。

2.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田家炳楼:由学校西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与历山路交叉口北行100米路东)进入。

考点示意图: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3天每日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入场。进入考点时需上交考前3天内每日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及《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进入考区。

2.考试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内,送考车辆要及时关注考点周边交通信息,到达考点后请立即驶离,不要在考点门口聚集。

3.除规定的证件、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如服装、U盘等),手机、相机、手表、录音录像设备等无关用品禁止携带入场。

4.所有考生须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及准考证要求进行备考。

5.考试当天,考生需自备仅存有已上传伴奏音乐的备份U盘,音频格式为MP3。

6.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做好一切表演的准备工作,包括乐器调试等,进入考场即可开始录制。

7.进入技能考场后根据监考员要求,录制专业技能的考试视频,每项专业技能均单独录制1首曲目,每项专业技能录制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

8.每项专业技能录制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专业技能项、唱法或乐器名称及演唱(奏)曲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米,性别*,专业技能项为声乐或器乐,唱法为*或演奏乐器为*,演唱(奏)曲目名称为*]。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9.专业技能开始录制时举手示意,演唱(奏)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制结束。

10.考生对本人现场录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务必在离开考场前提出申请。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接受体温检测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在考点入口体温测量异常的考生,须在考点驻守医务人员指引下,至医疗机构就诊与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予以检录和考试。

2.考生应自觉遵守济南市和山东师范大学的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组织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包括身份识别、考试环节)。

3.主动及时报备特殊情况。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属于以下情形的,需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请相关考生考前主动联系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情况: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其他尚处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封闭管理地区(包括封控区、管控区)的考生。

4.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请考生知悉并遵守相关政策要求。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同时考生的作弊信息将纳入失信信息范围。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共同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山东师范大学考点咨询电话:053186182201、2202、2203。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预祝考生们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