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1-03-03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有关规定,我校2021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两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5人,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学院

专业

学制

1

教育学部

教育学

4

2

学前教育

4

3

小学教育

4

4

教育技术学

4

5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4

6

国际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4

7

外国语学院

俄语

4

8

日语

4

9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

4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11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学

4

12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

4

13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4

14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15

地理与环境学院

地理科学

4

16

心理学院

心理学

4

1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需要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招生人数。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于2021331日之前将下列申请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以所在地邮局发件日邮戳为准)寄至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信封正面请注明“2021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同时,请将《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箱:sdnu10445@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2021年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材料”。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寄出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包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须加盖中学公章)及台湾地区大学考试中心提供的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4.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中学在读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并注明学籍号)。

5.《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2),须完整填写且由考生本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签章。

6.体现申请人自身能力水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仅限高中阶段)。

四、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并结合申请材料择优录取。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预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名单报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由该办统一报教育部港澳台办确认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六、收费标准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专业实行学年收费)。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台湾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七、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邮箱地址:sdnu10445@126.com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zsb.sdn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

邮政编码:250014

九、其他

1.本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简章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2: 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