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4-02-01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学校有千佛山和长清湖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3850亩(约2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同年8月,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020年,学校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70余年来,学校秉承“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学测且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三科成绩均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要求见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6人,每位考生可根据相关要求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招生专业及学测成绩要求如下:

序号

学院

专业

科类

学制

学测成绩要求

1

教育学部

教育学

文史

4

语文、数学A/B、英文三科成绩均达到均标级以上

2

小学教育

文史

4

3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史

4

4

国际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文史

4

5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

文史

4

6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4

语文、数学A、英文三科成绩均达到均标级以上

7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学

理工

4

8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

理工

4

9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理工

4

10

地理与环境学院

地理科学

理工

4

11

心理学院

心理学

理工

4

1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4

注: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需要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具体专业招生计划。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其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4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高中阶段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2)个人陈述(内容主要包括选择报考专业原因、兴趣爱好、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打印后,考生手写签名和日期,拍照或扫描上传。

3.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审核及选拔

(一)学校于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成立专家组对考生报名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专家组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并结合申请材料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二)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按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专业实行学年收费)。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台湾学生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八、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九、其他

(一)本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邮箱地址:sdnu10445@126.com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www.zsb.sd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