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进一步优化我校新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校设百万校内奖学金,奖励100名2014年录取到我校的优秀新生。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新生。
二、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被我校统招录取,取得学籍,高考成绩排名在所属省份同科类名列前茅者。
三、奖励办法
山东省内从一志愿录取新生中,按照高考总分(不含奖励加分)从高到低,奖励前80人,平行分按平行志愿投档位次排序;
省外从一志愿录取新生中,按高考总分(不含奖励加分)超所在省份一本线分数排序,共奖励20人,本科一批次、二批次录取新生,各奖励10人,平行分按投档成绩排序。
四、奖励额度及待遇
奖励额度:每人奖励奖学金人民币10000元;
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入校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一学年后,可申请跨学院选择专业(仅限于普通文理科专业);
2.纳入我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中,一学年后可直接进入相关专业“卓越人才培养班”学习。
五、发放程序
1.新生入学后,按时正常缴纳学费,取得正式学籍;
2.相关学院对照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符合条件的新生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审查和公示工作需于11月26日前完成,《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请于11月28日前统一交招生办公室。
3.学校给符合条件新生,统一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山东师范大学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