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14-12-31 点击量:

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4〕15号)要求,特制定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戚万学

副组长:初乐娟

成 员:安利国 张敬涛 王发科 杨洪万

夏明堂 李恩设 赵湘轶

各学院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审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医院、公安处、纪委及各学院进行职责分工。资格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分工如下:

(一)各学院负责审查核对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

(二)学校招办、各学院负责组织文化课和专业课测试与审查;

(三)校医院负责体检复查;

(四)异常考生的复查处理由学校招办、纪委、公安处等部门协同组织。

三、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新生入学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查

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及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各学院要派专人对学生的新生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档案、户口迁移证(外省迁移户口的学生提供)等材料与本人进行逐一对照核查。各项关键信息应完全一致,对于体貌、关键信息(如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笔迹等有不相符的,应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对于丢失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应告知其到招生办公室补办;对于缺少其他材料的学生,应要求其在两周内补齐材料并审查通过后方可为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生报到后两周内,各学院要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对学生中学档案、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的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身高、照片、简历、笔迹等重要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对可疑新生进行单独谈话,提出意见并报学校招生办公室。

各学院对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查结束后,需撰写《201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报告》,并于9月29日前交学校招生办公室。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学校将认真调查,经查实无误后,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文化课考试

考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负责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派负责本学院考试的监考人员。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考场。

1、测试范围

2014级本科新生均需参加测试。无特殊原因不得缺考。申请缓考的新生要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学校将另择时间安排补考。

2、测试科目

测试科目为英语(或俄语、日语)、数学。

3、测试时间

9月29日(星期一)晚上6:30至9:00。

4、阅卷及统分

本次测试的阅卷、统分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5、本次测试成绩记入学生考绩档案。

学校将会同各学院对本次测试成绩和高考入学成绩进行对比分析,对于考试成绩与高考成绩差距较大的,学校招办将协同相关部门,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和学生本人的笔迹核对,仍不能确定的,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利用专业手段进行核实处理。

(三)专业水平测试

对于艺术类、高水平、体育类的考生,除需参加文化课复查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测试的复查。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传媒学院要制定具体的专业测试复查实施办法,并于9月19日前报学校招办。对于复查成绩与高考专业成绩差距较大的,学校招办将协同相关部门查明事实原因,对于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追究考生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体检复查

校医院负责2014级新生的体检工作,9月29日前将体检报告送教务处教务科。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对新生作出合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处理意见。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明确责任、科学组织。认真检查核实学生的各项材料,合理安排各项审查任务,确保新生审查工作的切实有效。如有发现因组织不力、责任不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